我街擬向社會公開邀請2025年度宣傳用品及宣傳設施制作維護服務合作單位,歡迎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參與報價,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
(一)項目名稱:2025年度宣傳用品及宣傳設施制作維護服務項目。
(二)預算金額:根據年度工作開展情況據實結算,合計不超過10萬元。
(三)采購需求:制作印刷畫報、海報、標識牌、指引牌、橫幅、宣傳單張、手冊、KT板、志愿者服務裝備等宣傳用品,對轄內宣傳設施進行制作和維修。
(四)項目期限:一年。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
二、資質要求
(一)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二)必須是在中國境內注冊的企業(yè)或事業(yè)單位,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和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能夠按照要求提供可抵扣的增值稅發(fā)票,能夠采用公務卡刷卡結算。
(三)報價人具有排版設計、制作各類宣傳用品相關能力。
(四)具有隨時(含夜間和節(jié)假日等)響應并及時完成相關制作服務的能力與條件。
三、報名事宜及要求
(一)報名資料
1.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副本等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2.提供報價清單(含稅),報價內容應包含常用宣傳用品材質、宣傳欄維修材質的單價及安裝、拆卸費用,并注明結算方式、服務內容等。(詢價常用宣傳用品內容見附件,報價清單應包含但不限于附件內容)。
3.公司資質有關文件。
4.過往業(yè)績。
5.只接受紙質報價資料,所有紙質資料用文件袋裝好密封遞交。
6.所有資料加蓋單位公章,文件袋加蓋騎縫章。
7.報價供應商須保證所提交資料真實、完整、有效、一致,否則自行承擔由此導致的任何損失。
8.詢價供應商的聯(lián)系人電話(手機)、電子郵箱等通訊方式在詢價過程中必須保持暢通,否則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二)報名時間
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15日,(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三)報名地點
廣州市荔灣區(qū)嶺南街道辦事處(杉木欄路99號303),蔡先生收,聯(lián)系電話:81853036,逾期提交不予接受。
(四)報名方式
現(xiàn)場報名或郵寄。
四、年度服務單位確定
(一)相應單位須保證所提交資料真實、完整、有效、一致,否則自行承擔由此導致的任何損失。
(二)街道將根據各意向單位的有效報價,結合合理的報價,綜合比較意向單位的資質、制作響應速度、產品質量、售后服務等因素進行綜合衡量。經集體研究確定三家合作單位后,雙方簽訂框架協(xié)議;服務年度內,我單位根據宣傳活動實際需求、宣傳品內容及單價等因素選取最優(yōu)供應商,并據實列支。
(三)我單位不一定接受最低標價的服務商,或可能接受其他任何服務商,同時我單位不負擔任何詢比費用。
(四)如中選單位放棄該服務項目的響應,則我單位可順延選擇響應單位,如此類推。
本公告解釋權歸荔灣區(qū)嶺南街道辦事處所有。
廣州市荔灣區(qū)人民政府嶺南街道辦事處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