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蒼柏進出口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4年12月20日立案受理申請人李金蘭與你單位關于確認勞動關系、勞動報酬、未訂立勞動合同二倍工資差額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穗荔勞人仲案〔2025〕432號)。李金蘭要求確認與你單位自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12月15日期間存在勞動關系,要求你單位支付勞動報酬共計16005元,支付未訂立勞動合同二倍工資差額66094元。根據(jù)《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之規(guī)定,現(xiàn)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該案應訴通知書、申請書副本、開庭通知、舉證和風險告知書,自發(fā)出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本委定于2025年2月10日下午14時00分在廣州市荔灣區(qū)芳村大道中688號202本委第二仲裁庭開庭審理該案,如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將作缺席審理,并作出裁決。
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廣州市荔灣區(qū)芳村大道中688號202房。
聯(lián) 系 人:王婧如、靳亞文
聯(lián)系電話:020-81377712
廣州市荔灣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