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告書送達公告
勞鳳玲(廣州荔灣區(qū)樂滿多棋牌館經營者):你(單位)在未經消防救援機構許可,擅自將廣州市荔灣區(qū)興東路31號之四首層(局部)作為棋牌場所投入使用、營業(yè)。我大隊于2022年7月27日作出穗荔消行罰決字〔2022〕0023號《行政處罰決定》,責令你(單位)在上址停產停業(yè),處罰款叁萬貳仟玖佰元整。你(單位)在法定期限內對該處罰決定未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亦未履行該行政處罰決定中的罰款內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三十五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的規(guī)定,現催告你(單位)繳納罰款叁萬貳仟玖佰元。
因無法與你取得聯系,現公告送達穗荔消催字〔2023〕0001號《催告書》。請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來本單位(地址:廣州市荔灣區(qū)芳村大道西塞壩路9號2樓,電話:020-81008925)領取催告書,逾期視為送達。請你(單位)在接到本通知后十日內依法履行行政處罰決定。根據法律規(guī)定,對以上事項,你(單位)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履行的,將依法強制執(zhí)行。
附件:催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