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事項:暫住登記及居住證管理
二級事項:暫住登記
受理部門:逢源街來穗中心
辦理條件:來穗流動人口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應當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向居住地的鎮(zhèn)、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申報居住登記。
辦理流程:填《廣州市來穗流動人口居住登記/居住證申領表》
所需材料: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照片、提交居住地住址、就業(yè)、就讀等證明材料之一。
辦理時限:符合登記條件的,在系統(tǒng)登記居住信息后,打印發(fā)給《廣州市來穗流動人口辦理居住登記回執(zhí)》。
收費依據及標準: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