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事項:暫住登記及居住證管理
二級事項:居住證換、補領
受理部門:逢源街來穗中心
辦理條件:將辦證人姓名、公民身份號碼錄入信息系統(tǒng),查詢是否首次辦證。首次辦證的免費,非首次辦證的按規(guī)定收取證件工本費。
辦理流程:填寫《廣州市來穗流動人口居住登記/居住證申領表》和《廣東省居住證(換)領、簽注及登記項目變更申請表》
所需材料:①本人居民身份證。②本人相片(居住證相片回執(zhí)),或者工作人員通過居民身份證讀取芯片相片信息。③居住登記回執(zhí)④提交居住地住址、就業(yè)、就讀等證明材料之一。
辦理時限:對符合條件辦理居住證的,自受理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發(fā)給居住證。
收費依據及標準:(粵價函[2010]6號、20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