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灣區(qū)人民政府于2019年9月6日作出《廣州市荔灣區(qū)人民政府關于征收國有土地上房屋的決定》(荔府征房〔2019〕7號),荔灣區(qū)鎮(zhèn)東大街1號后座101房屋在該征收范圍內(nèi),房屋征收部門已委托評估公司對上述1間原址房屋及1套安置房房屋進行了房屋價值評估,并公告送達產(chǎn)權人(繼承人),該房屋價值如下:
序號 | 房地座落 | 計價面積 (m2) | 評估單價 (元/m2) | 評估總價 (元) | 報告編號 | 評估時點 | 安置房地址 | 建筑面積 (㎡) | 評估單價 (元/m2) | 評估總價 (元) | 報告編號 | 評估時點 |
1 | 荔灣區(qū)鎮(zhèn)東大街1號后座101房 | 51.3687 | 24411 | 1253961 | 正衡房估字(2024)第092號 | 2019年9月6日 | 新隆沙AF020108地塊安置房自編2棟44層04單元 | 55.81 | 53097 | 2963344 | 正衡房估字(2025)第07939號 | 2019年9月6日 |
51.3687 | 24141 | 1240092 | 正衡房估字(2024)第093號 | 2024年10月15日 | 55.81 | 63437 | 3540419 | 正衡房估字(2025)第07838號 | 2025年3月18日 |
請上述地址房屋產(chǎn)權人(繼承人)到荔灣區(qū)花地大道北華苑商業(yè)市場內(nèi)“新隆沙公配”地塊項目現(xiàn)場辦公室領取房屋評估報告。
廣州市荔灣區(qū)人民政府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辦公室
廣州市荔灣區(qū)土地開發(fā)中心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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