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09日
? 2011年,廣州市荔灣區(qū)人民政府昌華街道辦事處部門 “三公”經(jīng)費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17.8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 6.0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5.60萬元;公務接待費6.20 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一、因公出國(境)費支出6萬元。因公出國(境)費是指單位工作人員和專家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
2011年全年使用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昌華街部門單位 1個、因公出國(境)團組1次。開支內(nèi)容包括:赴新加坡新型城市管理學習等支出。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5.6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是指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公務用車租賃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開支內(nèi)容包括:
?廣州市荔灣區(qū)人民政府昌華街道辦事處部門共1 個單位,開支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2輛,全年運行維護費支出 5.60萬元,車輛運行維護支出主要用于機要文件交換、市內(nèi)因公出行、創(chuàng)文期間業(yè)務用車、參觀學習、工作檢查、舉辦各類問題比賽、活動租車等。 ?
三、公務接待費支出6.20萬元。公務接待費是指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費用。主要用于對外開展合作與交流、與國內(nèi)相關單位交流業(yè)務工作情況及接受工作檢查指導等發(fā)生的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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