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位讀者只能申請一個借閱證。
(一)所需資料
有效證件(本公告中的“有效證件”指身份證、戶口簿、軍人證、護照、港澳臺同胞回鄉(xiāng)證、廣州社會保障(市民)卡、殘疾人證等。)
(二)借閱證類別
●成人書刊借閱證:每次可借4冊成人圖書和2本成人期刊,書籍及期刊借期為30天。
●少兒書刊借閱證:每次可借4冊少兒圖書和2本少兒期刊,書籍及期刊借期為30天。
(三)說明
1、讀者首次辦理我館借閱證不收取押金及工本費,如今后補辦或重辦借閱證每次需收5元工本費。
2、各類借閱證既可外借圖書,也可外借期刊,外借期刊每次最多2冊。
3、我館原有借2冊館內圖書的讀者從2015年7月1日起可借4冊館內圖書。
4、14歲以下青少年須申請少兒書刊借閱證,14歲以上讀者(包含14歲)須申請成人書刊借閱證。
5、讀者逾期未歸還書刊的,按照過期天數每天每冊1角收取滯納金。
二、無押金的讀者退證時須提供借閱證。讀者如遺失借閱證,請及時通過電話或到館辦證處辦理掛失手續(xù)。(掛失電話:83801293)。
三、持我館借閱證讀者可到本市已開通“通借通還”服務的圖書館借還圖書,反之亦然。(通借通還規(guī)則:成人讀者可借非辦證館成人圖書5冊;少兒讀者可借非辦證館少兒圖書5冊;成人圖書與少兒圖書的借期均為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