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戶籍家庭公共租賃住房收入線準入標準
自《實施意見》實施之日起,對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收入線準入標準作雙調整,即計算基數從2011年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調整至2013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例從60%調整至70%。調整后,3人家庭收入線準入標準從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0663元/年調整至29434元/年(2人家庭調整至32377元/年,1人家庭調整至35321元/年),調整幅度達42.4%,家庭資產凈額限額也相應調整。
二、提高住房租賃補貼標準
根據《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制度實施辦法(試行)》,租賃補貼計算公式為:住房租賃補貼=(人均保障建筑面積標準-人均自有產權住房建筑面積)×家庭人口×補貼標準×收入補貼系數×區(qū)域補貼系數??紤]到近年來,市場租金整體上漲,為支持保障對象在市場上租賃住房(含租賃社會投資建設并運營管理的公共租賃住房),《實施意見》對其中三項租賃補貼系數進行調整,以加大租賃補貼力度:
1.租賃補貼系數??紤]租金上漲因素,租賃補貼標準由每平方米建筑面積20元提高到25元。
2.區(qū)域補貼系數??紤]到原白云區(qū)區(qū)域補貼系數偏低,將白云區(qū)區(qū)域補貼系數從0.9調整至1.0。
3.收入補貼系數。將保障對象的收入劃分4檔,收入補貼系數分別調整為1.3、0.9、0.7、0.5。
調整后,各檔收入人員的租賃補貼額度均有增加。目前正在領取租賃補貼的家庭每月戶均補貼將從目前的618元上升至886元,增幅超過43%。以核心家庭3人戶為例,租金支出占家庭可支配收入比例普遍控制在22%以下。
三、調整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收取方式和租金支付比例
一是調整租金制訂標準。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按照適當低于同地段、同類型住房市場租金水平確定。
二是調整租金收取方式。按照國家、省的政策要求,承租政府建設籌集的公共租賃住房的戶籍保障對象,從原來的“市場租金、分檔補助、先收后補”調整為直接給予租金減免,租金分檔收租,不再發(fā)放租金補助。
三是對擴面后的新增保障對象新設兩檔租金。
調整后,政府建設籌集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共有6檔,租金繳交比例為公布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的20%~70%。以承租龍歸花園的保障對象(名下無自有產權住房)為例,根據《關于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的通知》(穗住保〔2015〕4號),龍歸花園租金標準為12元/平方米,租金減免后保障對象自行支付的租金標準最低2.4元/平方米,最高8.4元/平方米,若承租50平方米的公共租賃住房,則每月自行支付的租金最低120元/月,最高不超過420元/月。民政部門認定的低保、低收入或市總工會認定的特困職工住房困難家庭,或政府已有文件明確可享受租金優(yōu)惠政策的對象按1元/平方米優(yōu)惠租金計租。
附件: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戶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